各学院、部门、教师:
新一轮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即将启动,为全面做好准备工作,根据《437ccm·必赢国际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行政〔2007〕179号)文件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正式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教学成果的主要完成人须为我校在岗在编的教职员工且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并有连续四年(含)以上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2、教学成果应主要为在近四年内完成,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并经过两年(含)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已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培育的项目只能申报校级一等奖(含)以上奖项。
4、其他条件及要求请参看《437ccm·必赢国际教学成果评选与奖励办法》。
二、 成果内容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优化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在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加强教师培训力度,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在教师教学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方面的成果。
4.在强化实践教学,整合各类实验实践教学资源,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及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增强大学生实践创新创业能力研究等方面的成果。
5.其他结合实际,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提高办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三、 申报程序
申报人(单位)填报《437ccm·必赢国际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交成果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和相关支撑材料各一份,经学院审核初评后报教务处,符合条件的成果材料全校公示后提交教学委员会评审。省级以上教学成果的推荐在校级教学成果中产生,具体申报程序和数量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届时另行通知。
四、温馨提示
1、前期部分成果项目已经提交了相关成果简表,学校组织专家对各个成果进行了预审,并针对性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与建议,请各个项目负责人参考反馈意见,认真总结,提炼特色,强化创新,进一步提高教学成果奖申报质量。
2、附件3、附件4中提供了历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清单以及浙江省新世纪教学改革项目清单,请各个成果项目负责人做好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的调研、比较与论证,进一步凸显成果的创新性。
五、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
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纸张用A4纸,竖装,《申报书》双面打印。其他材料请附目录。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请各学院于3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送交教务处教学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郭萍,行政楼403B,电话:8089,申报书及总结报告电子版发至E-mail:332431815@qq.com。
5883_附件1 437ccm·必赢国际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doc
5883_附件2 437ccm·必赢国际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xls
5883_附件3 历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汇总表(1-6届).xls
5883_附件4 浙江省新世纪改项目汇总表(2004-2010年).xls
教务处
2012年3月8日